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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展示设计专业竞赛的函

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

展示设计专业竞赛的函

各有关单位:

会展业作为重要生产性服务业,在促进经贸交流、扩大市场消费、带动产业升级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夯实会展行业发展基础,加大会展展示设计专业人才培养和选拔力度,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展示设计专业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共同主办第九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展示设计专业竞赛。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展示设计专业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执行承办单位:北京新展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参赛对象:

(一)学习会展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广告与会展、会展艺术与技术及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

(二)从事会展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广告与会展、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会展类专业教学工作的专业教师。

三、竞赛组织:在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展示设计专业竞赛执委会(以下简称“专业竞赛执委会”),负责竞赛的统筹工作;专业竞赛执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专业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负责专业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有关专家组成。

各院校经申请可相应设立赛区,并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竞赛组织工作。凡有意申请设立赛区的院校可登陆大赛网站,查询申请条件,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邮寄或传真至专业竞赛执委会。

四、竞赛形式:设置本科组和高职组。各组别均设专家初审和全国总决赛两个竞赛环节。竞赛内容分特装展位设计和VI设计两个类别。

(一)特装展位设计:参赛选手自选命题进行创作,参赛作品面积需以72平方米至300平方米为标准。

(二)VI设计:参赛选手自选命题进行创作。

五、竞赛时间:20156月—11月。

六、工作要求:请各院校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与专业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联系,迅速成立本校赛区的竞赛组织领导机构,并按要求积极组织本赛区的竞赛工作。

七、展示设计专业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北京新展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南路3号丰体时代大厦309

联系人:孙自利:010-51654840811 18801221038

党 领:18801223116 15313175167

赵晓凤:13916355804(上海办事处)

真:010-51654839815

站:www.zwhz.com

箱:1852864937@qq.com 2755807054@qq.com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展示 设计专业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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