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国诚信兴商双优示范
单位(第二批)评定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诚信兴商双优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中商联科〔2014〕30号)要求,经过各地区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推荐、专家评定、网上公示等一系列程序,我会决定第二批授予8家企业为“2014年全国诚信兴商双优示范单位”称号,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始终秉持“守诚信才能赢得市场,讲信誉才能赢得用户,诚信兴商是企业长久发展的立足之本”的经营理念,既注重经济效益,更注重社会信誉,树立了品牌,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客户,更赢得了服务对象的认可和信赖。
现将评选名单公告如下(按英文首字母顺序排列):
安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大风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吉林东方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青海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通辽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许昌县永兴制衣有限公司
西宁旺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银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