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联职业经理人委〔2016〕1号
关于在流通领域开展服务认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的“规范商业服务业等领域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要求和商务部关于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活动的部署,中国商业联合会以“互联网+服务”为背景,将在“十三五”期间围绕服务业新领域、新业态,开展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强服务业标准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认证推广和实施工作,以推动我国服务业标准的国际化。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中国商业联合会职业经理人研究委员会(下称中商联职业经理人委)与北京海德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共同开展认证工作,对服务认证总体事务进行战略统筹、组织和协调。
二、认证目的、原则
通过实施服务认证,在行业内建立模型统一、方法一致、测评规范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从而促进企业规范流程和服务行为,由粗放式发展转型为精细化经营;促使企业履行服务承诺,赢得消费者满意,提升经济效益。
服务认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专业、权威和科学的原则。
三、认证依据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第38号公告中明确界定的“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认证领域的规定,我会将按照国家统一认证的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依据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有广泛市场需求的国家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等开展服务认证工作。
四、认证范围
面向运用先进的理论、思维方法和科学技术创新服务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如大型购物中心、大卖场、专业化购物中心、专卖店、连锁超市等;面向引领支撑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信息化技术的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网络服务业;面向新兴服务业,如电子商务、物流、仓储、运输、配送、新型会展以及评估、咨询等服务业。
不断创新和提升的传统服务业,如贸易批发、零售业,批发市场、旅馆及娱乐服务业,婚纱、摄影、美容美发业,家用电器维修、典当与拍卖、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等。
五、申请条件
(一)企业有服务体系文件和相应制度,有负责服务管理的机构;
(二)诚信守法,企业持续经营并无不良记录;
(三)企业有经过培训的服务管理专业人员;
(四)最高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意识,愿意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提高服务竞争力的企业。
六、认证程序
企业提交服务认证申请——合同签订——审核实施——认证批准。
凡通过服务认证企业,均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企业获证信息;同时,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亦可在“服务认证企业二维码证书查询功能”系统,进行服务认证证书有效性的查询。
七、申报材料
1.填写《服务认证申请表》(见附件)。
2.提交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服务相关制度流程和要求、服务绩效评价记录等。
服务认证材料可在中商联职业经理人研究委员会网站(http://www.chinaccpm.org/ )下载。
3.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套须加盖红章作为原件备案),并报光盘一张(或发Email至fwrz2016@sina.com)。
八、认证费用
本次认证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联系部门:中商联职业经理人研究委员会
联系人:张敏玲 马海燕
电 话:010-66094363 010-6609436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3号楼433室
附件:服务认证申请表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