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教育培训工作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通过中国商业联合会教育培训工作专家的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会教育培训工作专家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书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 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