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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中长大的 “中华双子座”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4-26

【来源:人民日报】

“中华双子座”

  华为和中兴,这两家同在深圳的企业堪称电信制造业的一个奇特现象。有人把他们称为“中华双子座”、称为“中华兄弟”。也有人说他们是一对难解的冤家,是电信制造业内的“德比大战”。更有人分析出两个企业的不同特点,把他们比做“狼群与牛群”,是你死我活的关系。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两家企业发展得格外健康,均处于行业内领先位置。

  先看规模:2005年,华为的全球销售收入达453亿元人民币,中兴的销售收入也不错,超过200多亿元。

  再看效益,大家本来有所担心,价格战会不会伤及双方?从华为和中兴交上来的答卷看我们未免杞人忧天了,两家的利润状况都不错,财务状况仍然堪称健康。

  再看看市场,似乎更让人欣慰,两家企业同时参与国际市场角逐并双双获得巨大收获。2005年,华为和中兴的产品不仅在亚太、中东、非洲、南美等欠发达地区全面开花,而且开始进军欧美等全球经济最发达的顶级市场。华为甚至还成功跻身于英国电信、法国电信、德国电信、荷兰等全球顶级通信运营商的供货商行列。

  在技术上,两家企业也获得突破。华为和中兴不仅涉足国际通信专利和标准的角逐,并且成为国际通信专利和标准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截至2005年底,华为累计申请的专利达到14000多件,已连续数年成为中国申请专利最多的企业。中兴通信累计申请核心专利也突破3000项,其中大部分为发明专利申请。两家企业目前都已经掌握了第三代移动通信的核心技术。

  因此无论从规模、效益还是市场、技术,两家深圳的企业都堪称国内企业的翘楚。

  “战斗”里成长

  然而,熟悉华为和中兴的人都知道,这对同城兄弟关系并不融洽。要解读他们的关系,最鲜明的印迹第一是对手,第二还是对手。而且毋庸讳言,两者在竞争中还经常擦枪走火,互为被告、闹上法庭、对簿公堂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两家的竞争关系无法避免:华为和中兴70%的产品趋同,他们几乎无法彼此绕开。

  两家的竞争注定会白热化:华为和中兴的产品中,电信设备是大头,而针对个体消费者的终端产品份额较少。换句话说,他们的销售对象与亿万计的个体消费者比,简直是沧海一粟。卖消费品的没有一家企业能独占市场,因此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你卖的再多,也总有我生存的余地。但卖系统就不行,国内就那么几家运营商,国外也就那么百来个国家,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因此很难做到另辟蹊径。

  但是恰恰是惨烈的竞争环境成就了当今中国最强大的两家电信制造企业。

  “如果没有华为,中兴也不可能始终保持着活力;而如果没有中兴,华为也不会有如此快的发展速度。如果离开任何一家,另外一家在面临国际巨头的强大阵容和全球市场的巨大不确定性时,将显得势单力孤。”曾经在华为工作过两年多、现在中兴担任高管的一位人士这样评价两家公司的关系。

  显然这个评价是中肯的,也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这就像体育比赛,有一个强有力的对手对出成绩必不可少。比如刘翔,在国内比赛他能很轻松夺冠,但要跑出12秒88的好成绩,约翰逊的同台竞技就显得那么的必不可少。

  研究两家企业发展的人都会明显感受到两家企业在发展中的共生关系。华为和中兴几乎同时成立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那时的中国通信领域由欧美厂商所垄断,国内的电信设备被称为“七国八制”――有7个国家8种制式,唯独没有中国自己的产品。后来,华为和中兴,包括北京的巨龙、大唐等一批国内电信设备制造企业纷纷在程控交换机上实现零突破,当时号称“巨大中华”的四颗明珠一举打破了国外企业的垄断。此后,华为和中兴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最初一段时间,中兴处于领跑地位。但1995年,华为凭借在万门交换机上比中兴早半年投入市场,从此开始穿上“领旗衫”。

  两家企业的逐步壮大导致竞争加剧。回顾这段历史颇有戏剧性。1998年7月1日,华为在河南高院与长沙中院率先起诉中兴,状告中兴公司将两家公司的产品进行误导性对比,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赔偿损失。27天后,中兴以同样的理由在河南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华为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对方赔偿。从此拉开两家企业市场之外的法庭角逐。短短两年,官司就不下四五起,企业竞争充满火药味。

  然而,激烈的市场冲突和法庭对决不仅没有分散企业发展的精力、影响两家企业的发展势头,反而加速了彼此的发展。打官司的1998年,华为和中兴的收入分别为120亿元和41亿元,到2001年分别增长到255亿元和140亿元。兄弟两个在“战斗”里成长、壮大。

  为何没有两败俱伤

  华为、中兴一对路窄的冤家在竞争中不仅没有彼此消耗,反而共同成长的经历耐人寻味。业内人士分析,造成这一良性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电信竞争最大的格局是国内企业与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