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3-13
【来源:经济日报】
上海市自2005年1月起调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逐步实现了以一个部门为主的“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目标,并按照“确定预期目标,制定阶段方案,分步推进实施”的原则,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逐渐好转,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食物中毒事故明显减少,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监管部门职责分明
2004年12月10日,上海市政府下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职能的决定》。职能调整的主要内容是: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食品流通与消费环节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责,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上海市农委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上海市工商局负责执照发放和无证照经营活动的查处取缔。方案就职责划分、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事项确定了基本实施意见。按照上海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划转到位,市、区(县)新组建了两级食品药品监督所,市、区(县)药品检验所全部更名为食品药品检验所。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职责的同时,直接承担了食品流通与消费环节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责。
加大投入落实基层
2005年上海市政府加大监督抽检投入,全年开展食品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快速检测近10万件,超过世界卫生组织推荐食品抽检每千人3件的水平。监督抽检各类食品2.5万多件,总体抽检合格率为84.2%。其中酱油、酒类、食盐、巴氏杀菌奶、酸奶、饮料、食用植物油及休闲食品中的鱼干片、膨化食品、糖果、肉干肉脯抽检合格率达到或接近100%。2006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6次专项整治行动。共监督检查超市大卖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水产市场等食品经营单位7.7万多户次,处罚案件2874起,处罚金额490多万元,吊销了12家违规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上海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纳入到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在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安全办公室,进行综合监管。截至2005年年底,上海市215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农场)全部成立了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组织,大部分乡镇(街道)还向下延伸建立了村委会、居委会的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协管员、志愿者)队伍。
依国际惯例建立制度
2005年,上海市财政加大了食品药品监管局抽检经费投入,在全市范围的连锁超市、大卖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食品供应主渠道设置了79个食品污染物监测点,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最新修订的污染物项目和食品,确定了包括131项食品污染物项目,全年共对14大类食品进行监测,获得10.08万个监测数据。监测结果显示,在监测的食品中各类污染物按国家现有标准评价,项次总体超标率为1.26%;各类致病性微生物项次总体检出率为0.70%,使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得到了提高。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系统还强化应急快速处置能力建设。共配置现场指挥检测车1辆、现场检测车11辆并配置了一批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试剂等,使现场快速检测项目达40余项。筹建了市、区(县)两级食品卫生快速检测实验室,配备了食品卫生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大大提高了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快速检测、处理能力。
在上海,危险性评价信息采取系统已经建立。目前上海市已经有79个污染物监测数据采集点,为进行危险性分析、实行危险性管理打下基础。《上海市水发产品食用安全性评估》课题研究,通过了国家疾病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首席科学家组成的评审组的评审。
文/邵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