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3-17
依据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2000]21号)第二条第二款“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属于非法民间组织的有关规定,经我协会核实,未在民政部登记的有世界餐饮联合会、国际烹饪联合会、国际餐饮协会、国际段位制认证协会、世界中华美食药膳研究会、国际餐饮学院、国际名厨俱乐部、法国国际厨皇美食会、香港国际美食促进会、中国餐饮业管理委员会、中国名厨名店战略促进会、中国餐饮品牌认证委员会、中华西餐文化促进会、中国菜创新研究院等14家海内外社团组织。希望各地协会加强宣传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行业发展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