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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摘要)

来源:中商联会员部 发布日期:2017-11-02

 

编者按:
      为更好地为行业、为会员企业服务,为内贸流通业全局服务,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五年(2016-2020)发展规划》(中商联[2016]36号)建立中商联十大服务体系的要求,中国商业联合会制定了培训服务体系、国际化服务体系、标准化服务体系、会展服务体系、政府购买服务体系、诚信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政策建议服务体系、法律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等十大服务体系方案,现刊登方案摘要。

      一、培训服务体系


        一、目标设定
      形成培训考评体系、培育中商联培训品牌;利用互联网技术,丰富教育培训手段;建立中商联内部、中商联和地方商会、院校、培训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产业发展、动态更新的教育培训服务体系。
    二、服务内容
      (一)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编制《首批商贸流通服务业职业(工种)推荐目录》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开发培训课程,制定考评标准。按照工作岗位设置和要求,通过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促进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人才培养和人才评价做好基础性的工作,为行业提供相对一致的人才评价标准。
      (二)开创线上培训模式  实行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线下采取集中授课,线上依托网络企业大学进行E-learning系列课程培训。分层次、分业种开展针对不同工种、岗位、层级人员的系列培训。结合移动学习、在岗学习,配套手机课程,方便从业人员利用碎片化时间随时随地学习。通过分级授权,吸引培训机构、地方分会开设各自“网校”,实现资源共享。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的绩效考核相结合,实现从业人员大规模、定制化培养。
      (三)建立“学分银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与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接口进行对接,制定学习成果认证转换标准。为每个学习者建立个人终身学习档案,提供学习跟踪记录服务和学分认证、转化与存取服务。将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转化为学历教育中的学分,为从业人员提供终生修业与获取文凭的机会。
     (四)成立商学院。与国家开放大学合作,促进“商学院”的批准成立,以服务管理专业为商学院的骨干专业,推进学历教育。
      (五)建立中国商业联合会教育培训工作专家库。按照专业领域对入库专家进行分类管理。组织专家参与教育培训项目设计、大纲编写、标准制定、题库建设、考核评价和授课等工作。
      (六)建立合作共赢机制。建立由企业、地方商联会、院校和培训机构构成的中商联教育培训工作网络,了解市场需求、提供有效供给、促进服务落地。采取备案培训机构、地方培训基地、技术支持单位等不同的合作模式,并建立信息员制度。
      (七)竞赛活动。组织各种竞赛活动,以赛促学,提高技能水平、发现和选拔人才。


      二、国际化服务体系


      一、目标设定
      配合国家战略,树立新的理念,围绕国际化开拓新领域、寻找新市场、获取新动能,将国际化作为中商联开拓业务新成长点之一。
      二、服务内容
(一)举办驻华使节与商贸企业家新年对话会。建设一个解读政府政策、交流行业信息、促进中外企业交流合作的“枢纽平台”。对接政府、企业需求,引领中商联国际化工作。
(二)组织参加两个国际性行业组织的活动。利用中商联在“亚太零售商协会联盟”与“国际零售协会高级管理人员论坛”两个国际组织的成员身份,组织会员开展国际交流活动。
(三)召开国际零售峰会。在海外自主举办国际性高端会议,为会员提供与国外企业一对一洽谈的机会。
(四)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性会展平台。充分利用中商联举办出国展览资质以及可协助中小企业申请开拓海外市场资金补贴的资源优势,打造中商联在境外主办或参加的峰会和展览会,为我国商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为我国零售企业引进国际品牌提供专业化和差异化的服务。
(五)开展国际标准化服务。中商联承担着国际标准化组织下属某些专业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及其国内技术对口工作。中商联将充分利用此项优势推进国际标准新项目提案,参与国际标准的修订。
(六)构建新的服务平台。发挥“中商联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预警中心”的职能作用,开展企业维权工作,举办品牌创新会议、培训、讲座等。
(七)“一带一路”战略服务工作平台。主办和参与多个“一带一路”工作联盟,构建中商联国际化服务大格局,扩大中商联国际影响力。
(八)海峡两岸交流。继续举办“海峡两岸服务业论坛”,将参与方扩大到“两岸四地”。


三、标准化服务体系


一、目标设定
充实标准数量,提升标准质量,形成标准化体系;加强标准宣贯,开展认定工作,切实发挥标准引导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扩大制定国际标准的数量,增强ISO标委会秘书处的影响力;扩大团体标准化工作影响力,形成标准化工作新品牌。
二、服务内容
(一)根据市场需要制定团体标准。发挥团体标准灵活反映市场需求的特点,及时制定发布有影响力的团体标准,保障标准的及时有效供给.
(二)扎实推进标准制修订。制定各领域标准体系表,完善标准体系框架和工作重点;提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项目计划;按国家标准委及商务部的要求,对提出项目进行指导把关。
(三)提高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水平。切实发挥我会承担的ISO/TC34/SC6标委会秘书处的作用;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相关组织的联系;推进国际标准项目制修订工作,扩大我会国际标准化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四)深入开展标准化宣贯和推广。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平台,做好标准的宣传推广;对于具有引导规范市场作用的标准,设计评价和认证程序,开展评价认证工作。


四、会展服务体系


一、目标设定
逐步积累自办展资源,培育发展自办展会;从展会采购对接向产地--市场的直采对接模式转型;组织出国参展采购,引入国外产品和采购商;建立联办展档案数据库、自办展参展企业数据库及专业采购商数据库系统。
二、服务内容
(一)自办展服务。开拓筹办以中商联为第一主办单位的国内及国际性展会活动,带领我国商贸流通相关企业出境参展。
(二)联合办展服务。积极开拓联办展新项目;建立展会档案数据库,更好发挥中商联全国性、大平台、高站位的组展、招商、宣传、协调优势;提升展会策划、项目咨询及展会分析研究能力。
(三)采购商服务。加强中商联专业采购商团组建设;对采购商团组进行分类与评级,由普惠式服务向数据库服务转型;建立境外专业采购商团组;搭建产地直采平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体系


一、目标设定
研究自身渠道资源和专业优势,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购买需求,关注政府采购招标信息,主动联系相关部委,形成一批重点突出、持续稳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提供专业性的调查、统计、评审以及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技术及市场推广、行业信息、课题研究、职业评价、等级评定等服务。


六、诚信服务体系


一、目标设定
建设商业服务业信用信息系统,推动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自律,改善市场信用环境。
二、服务内容
(一)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制定中商联自身的信用承诺,公示服务内容、方式、对象和收费标准;组织会员签署诚信自律公约;在中商联官网开设“信用体系建设”专栏。
(二)建立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制度。依据中商联章程,利用中商联网站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做好向会员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建立协会商会年度报告制度。依据国家部委条例办法规定和中商联章程,向会员、理事报告规定事项。
(四)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加强中商联信用体系建设的标准化制修订和宣贯工作;编制《商业信用学》、《商业信用风险管理》和《商业信用评级》等教材;为会员组织信用管理培训班;编纂《商业信用年鉴(榜样)—诚信企业展示》。
(五)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制度。制定《商业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推进会员企业报送信用信息资料并建立数据库;中商联诚信基建项目平台与国家发改委相关网络平台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六)建立行业信用状况评价制度。以商务部、国资委组织的行业信用评价为平台,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与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合作开展对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价;开展相关评比示范工作。
   (七)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依据会员企业报送的信用信息资料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
     (八)建立行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筹资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日常监控信用档案企业的动态信息,与信用中国或相关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制定红黑名单管理、核查、条件设定等标准,争取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红黑名单制度。
(九)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激励惩戒措施,对诚信与失信行为分类,
出台行业性办法。
(十)建立行业信用网站。在中商联官网设立“信用体系建设”栏目。建设“信用商业”网站和后台信用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成为其子网站。
(十一)开展行业信用品牌创建活动。宣贯《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国家标准,联合开展“全国商业企业品牌评价活动”。
(十二)建设会员企业商品追溯系统,规范和监测商品经营行为。


七、信息服务体系


一、目标设定
保证行业信息调查网络正常运转,提升调查样本结构代表性和信息发布及时性,加强指标设置科学性和大数据开发应用研究工作,拓宽信息服务渠道,建设中商联与地方商会信息共享机制。
二、服务内容
(一)数据信息服务。包括:反映市场消费的数据信息,反映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数据信息,反映行业经营效益的数据信息;反映行业发展景气指数的数据信息。
(二)继续开发重点行业和新业态信息服务。包括:批发、餐饮、家政、养老、老字号、线上消费等;侧重点在反映行业发展景气状况的指数。
(三)加强社会发布和对政府部门的专报信息工作。制定信息发布会制度,对重要信息实行月度、年度信息发布会;向相关政府部门专报重要、热点信息。积极参加相关政府部门的形势分析会。
(四)加强对会员企业信息服务。发布数据信息和分析专刊,在中商联网站设立数据信息专栏。
(五)加强与地方商协会合作。建立中商联和地方商会的信息数据交换制度;根据地方商会信息服务的需求,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推进调查网络共享、数据共享、平台共享,联合发布相关信息。


八、政策建议服务体系


一、目标设定
通过积极反映行业诉求,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中商联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真正成为会员和企业可信任的帮手,政府的有力助手。通过政策建议服务,提升有关政策的有效性与执行力,解决行业企业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商联的行业影响力和会员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二、服务内容
(一)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扶持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针对政策贯彻落实中的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二)在政府有关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修订中,代表行业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市场和行业发展动态及热点、难点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新的政策、立法以及修改完善现行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接受商务部等政府部门业务指导和委托,积极承接政府委托的政策研究服务。
(四)组织课题研究,以行业报告、《中国商业联合会要报》、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以及其他渠道向政府部门报送建议、要求。 
(五)深入会员企业和以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会员企业交流与合作。


九、法律服务体系


一、目标设定
推动建立各地商联会的法律服务体系,并由此形成我会的全国法律服务网络;建立起商贸流通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网络;统筹组织开展中商联各部门、分支机构的维权服务、矛盾调解工作,形成具有行业性、创新性、专业性和公益性的维权系统。
二、服务内容
(一)建设中商联维权系统。在调研、统计的基础上,制定中商联整体法律服务和企业维权的工作规划及内部工作协调机制。
(二)行业共性法律问题的调研与政策建议。每年设定1-2个主要行业共性问题调研目标,开展调研工作,形成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议报告。
(三)对会员企业个体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诉讼法律服务;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国内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
(四)建设全国服务网络。以盈科律师事务所地方分所与地方商联会合作的模式,推动地方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全国服务网络;


十、金融服务体系


一、目标设定
推动并参与创建实体大学,实现商业金融本科教育零突破;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创新型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与国际机构合作,引入、设计金融产品,丰富金融服务手段;设计行业指数,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二、服务内容
(一)金融教育。提供“商业金融师”培训服务,推动资格证书在亚洲地区的互认;与国内外知名学院机构合作开办大学,在国内推出商业金融本科教育。
    (二)金融服务平台。设立国内区域性“国际板”交易平台。
(三)金融产品。与国内外机构合作设计金融产品和工具,开展技术产业链的研发工作。
(四)行业标准和行业指数。与国内权威机构合作,以金融平台产生的数据和其它交换数据为来源,制定行业标准、推出行业指数。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第三方合作或委托会员单位设立金融服务中心或金融工作区,形成线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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