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8-05-16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 2008年第8号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4月16日商务部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主任:张 平
局长:周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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