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11-30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162号
关于公布《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努力培育市场诚信主体,探索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管理水平,引导行业自律,营造行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根据全国整规办等10部委联合发起的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和国家质检总局《“十一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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