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中央储备糖储存库资质条件》(以下简称《储存库资质条件》)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颁布的《储存库资质条件》对中央储备糖储存仓库的库房建筑结构、环境条件、库房条件、设施设备、库房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一、有关糖库储备规模和吞吐能力的要求
仓库设计总储存规模应在3万吨以上。日入库能力不低于1500吨;日出库能力不低于1500吨;综合日吞吐能力不低于2000吨。
二、有关糖库环境的要求
(一)仓库位置和交通。储存仓库要选择交通便利、调度灵活、辐射能力强和安全经济的地区,有较强的中转、装卸、调运能力;储存原糖的仓库要地处食糖产区、糖厂附近、港口城市和调运方便的城市;储存成品糖的仓库要地处食糖主销区和港口城市。
(二)库区环境条件。储存仓库周围现状和规划均无污染型、易燃易爆型、危险型等工矿企业和仓库;库区内不应兼营、生产、存放有碍卫生的其他产品。储存仓库地面的整体标高要高于其周围地区地面的平均标高。库区应供水充足,能够满足消防和生活用水的需要。排水系统完善通畅,具有抵御洪水灾害的能力。仓库内库区、生活区、生产区严格分开,并有严格的界线。库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污染物、杂物、杂草等;路面平整,无积水,无裸露地面,绿化面积的比例符合当地要求。库区路面的荷载能力要与仓库的吞吐能力相匹配。
三、有关库房的要求
(一)库房建设。储存仓库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或砌体结构;储存仓库库房主体结构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符合GBJ16的规定;库房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GBJ16的规定;库房的室内地坪应高于库区地坪;库房屋面的防水等级不应低于Ⅲ级,符合GB50207的规定;库房室内地面应有防潮层,淮河以南地区库房室内墙面应有防潮面层;库房的门窗应为密封门窗,且开启灵活,整体密封、防潮、隔热效果良好。
(二)库房设施设备。库房设施设备及所使用的材料应与库房面积和吞吐能力相适应,同时应符合食品卫生、消防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垛底应用垫木、垫板、石条等作为通风垛底,高度不应低于10公分,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铺设相应的苫垫物;库房每1500平方米应配备不低于每小时30公斤除湿量的除湿设备,并配备4台以上排风扇;每间库房配备的温湿度仪不应少于4个,且应有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验的合格报告;有与吞吐能力相匹配的传送带、吊机、叉车等吞吐作业所需的设施设备;检重衡器数量充足,并应有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验的合格报告;应配备符合联网要求的计算机。
四、有关库房管理要求。
(一)中央储备糖不应与其他商品混存,不同品种的储备糖不应存在同一库房内。
(二)糖垛布置。墙距不少于0.8米,垛距不少于1米,柱距不少于0.3米,顶距不少于0.5米(平顶库高度以不影响垛顶通风和检查为宜),灯距不少于0.5米,主通道不少于2米。糖垛的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平方米,地面实际存放数量应小于设计承载能力。
(三)糖垛外观。包口向里,层次批次清楚,垛面平整,上下一条线,整齐美观。应在相对统一、明显的位置悬挂中央储备糖统一垛卡,垛卡的内容应包括入库时间、天气、品种、质量、包装、规格、件数、重量、高度等,应保证垛与卡、卡与帐的完全相符。
(四)库房内应干净整洁无杂物,地面和糖垛不应有散落的糖粒、灰尘,应采取措施防虫防鼠。
(五)库内温湿度控制。温度在30C以下时相对湿度不高于70%,温度在35C以上时相对湿度不高于65%。
五、有关糖库消防和安全的要求
库房火灾危险类别属于戊类,库房消防应符合SBJ09的规定;应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防范措施及各种情况下的紧急预案;有严格的库区火种管理制度,库内严禁吸烟,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有完善有效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并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库房应有完善的避雷设施,并应有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的报告;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无老化、缺乏检修等现象,配电设备的容量要与仓库用电机械设备的负荷相匹配,库区无架空配电线路;各种用电设施设备应有明确的操作规程;仓库有健全的安全保卫制度,并有专职安全保卫干事。
六、有关糖库人员的要求
配备足够数量的、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