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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07-18

【发布单位】商务部 办公厅

【发布文号】商改字[2005]21号

【发布日期】2005-05-13

【生效日期】2005-05-13

【失效日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中国餐饮业,积极引导、促进餐饮业产业化、现代化和规范化发展,我部决定于2005年10月21日至2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主办“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以下简称餐博会)。为切实加强对餐博会的管理和指导,做好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好餐博会的重要意义

餐博会的举办将有利于扩大消费,规范和引导餐饮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餐博会将通过行业展览、论坛对话、技能比赛、美食展示等多种形式深入探讨餐饮业产业化、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以及餐饮业创新发展、连锁经营、人才教育、卫生安全等有关问题,全面展示我国餐饮业发展水平,大力宣传餐饮企业形象,促进国内外餐饮行业的管理、技术、信息交流和合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餐博会的重要意义,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保障餐博会成功举办。

二、加强组织指导,协助招商招展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本届餐博会的有利契机,并根据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方案,加强组织指导工作,积极鼓励和推荐本地有实力、有影响的餐饮企业参展参会,组织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展团,全面展示本地区餐饮业发展成就和精神风貌,以此带动本地区餐饮业发展进程。

为保证餐博会质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大力协助和支持餐博会承办单位开展招商招展工作,并对报名参展参会企业认真审定、严格把关。关于参展参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单位将另发招商通知。

三、联系方式:

(一)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

联系人:邓庭富徐敏

电话:010-85226545,85226548

传真:010-65135992

(二)四川省商务厅

联系人:刘长虹

电话:028-83233521

传真:028-83221346

(三)成都市贸易与粮食局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8-87645779

传真:028-87661212

(四)中国贸促会北京市分会

联系人:陈京生

电话:010-84121433

传真:010-84121433

附件:2005中国餐饮业博览会方案

商务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