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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日期:2013-11-28

商秩发[2013]4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动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人员专职化。大力强化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围绕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但是,执法体制不顺、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领域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强化执法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全国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要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强化市场监管

  (一)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贯彻与执行机制,加强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估,执行不到位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都能得到有效执行。抓紧对拍卖、典当、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原油市场、成品油市场、零售商促销、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家庭服务业、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国内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领域赋予本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进行梳理,逐项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尽快把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工作,抓紧对取消的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研究采取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做到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三)集中整治突出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领域,及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迅速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查办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商业特许经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成品油市场等领域整顿治理。同时要做好生猪屠宰监管职能调整与衔接工作,确保调整到位前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二、改革商务执法体制,着力提高执法能力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整合、充实商务行政执法力量,抓紧建立精干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尽快形成省、市、县三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已建立商务行政执法队伍的地方,要保证机构和人员稳定,加快扩展实际执法领域。

  (五)全面推行综合执法。理顺商务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制定政策、审查审批等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等职能相对分开,抓紧将分散在各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处罚职能集中起来,交由商务行政执法队伍统一承担,实行综合执法。采用委托执法形式开展综合执法的,要依法履行委托程序,明确委托执法范围,加强对委托执法行为的监督。下设多个执法机构的,尽快合并为一个机构。

  (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制订实施执法队伍分级建设标准,统一执法队伍建设要求,规范执法队伍名称和标识。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支持,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将日常执法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不断改善执法条件。

  (七)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清退不合格人员。严把执法人员选拔录用关,依法淘汰不能胜任执法工作的人员,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制订实施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分级培训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流通知识及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技能。完善执法人员工作考核与奖惩机制。

  (八)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加快建立执法与行业管理内部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审批与监管相互脱节问题。坚持属地管辖原则,下移监管重心,合理划分上下级商务主管部门执法管辖权限。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切实发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协调机制作用,建立跨部门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执法合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大力规范执法行为

  (九)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研究制订商务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加快形成完善的执法制度体系。

  (十)确保执法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违法执法现象。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逐步实现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办案结果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十一)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案件核审、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和备案制度,规范执行听证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依法逐项细化、量化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适用规则。统一商务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标准,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监督与制约机制。

  四、创新执法方式,推进监管信息化

  (十二)建好用好12312举报投诉网络。省、市两级商务部门要加快建设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尽快形成覆盖全国的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狠抓日常运行管理,确保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完善案件受理及转交督办机制和流程,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

  (十三)打造执法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商务执法信息系统,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连接的全国商务执法信息化平台,逐步推行办案流程和执法工作网上管理。建立商务执法在线教育系统,开发政策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视频课程、在线咨询、业务交流等功能模块,提供方便快捷的远程学习与交流渠道。适时推进商务执法信息系统与当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与相关部门间执法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十四)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依托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企业和经营者诚信档案,根据不同主体不同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肉类蔬菜和中药材追溯体系等各类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加强市场秩序动态分析研判,完善预测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监管效率。探索运用移动执法、视频监控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开展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地方,要将加强商务行政执法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十六)完善商务立法。加快制定、修订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立法层级,明确执法的具体内容与权限,强化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措施。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立法调研和立法后评估,增强商务立法的科学性。

  (十七)加强政策支持。继续推进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大对市县的指导和推进力度。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强化工作保障。

  (十八)强化评议考核。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商务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完善的评议考核与奖惩机制。商务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

                                                        商务部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