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技能鉴定中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会展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满足会展企业对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规范开展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依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协会标准CGCC/Z0003-2007《会展业职业经理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会展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本资格认证分初级会展业职业经理人、中级会展业职业经理人和高级会展业职业经理人三个级别。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本资格认证工作归口中国商业联合会统一管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 “鉴定中心”)负责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认证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
(二)按标准要求,组织考试和资格认定;
(三)组织编写考试培训教材与教学文件;
(四)组织专家对培训师资进行培训和评审;
(五)制定培训大纲、考试大纲并建立题库,组织统一评卷、论文答辩等相关考核工作;
(六)组织实施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七)组织实施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核发工作;
(八)对培训机构及考试机构的设立进行资格审查;
(九)对所备案登记的培训机构及所授权的考试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培训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自觉维护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认证的声誉,并接受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鉴定中心核定的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三)在招收学员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抢拉生源,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四)根据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的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对培训教师和学员的管理,建立完备的学员档案,同时做好培训教师的考核工作;
(六)协助当地考试机构,做好学员考试报名工作;
(七)协助考试机构做好学员证书的发放工作。
第六条 考试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考试机构在开展认证考试的过程中,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会展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认证的声誉,并接受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
(二)在鉴定中心核定的范围内,制定科学、规范的考试计划,做好各考区考试组织工作;
(三)加强对考试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
(四)负责在当地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考生资格审核、汇总工作;
(五)配合做好考生证书的发放工作。
第三章 资格等级与申报条件
第七条 初级会展业职业经理人(原则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并连续从事会展业工作一年以上,经本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