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
日前,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出台了《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评估指标》该指标适用于检查和评估石家庄市商贸领域的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的食品零售、批发、生产和餐饮饭店类企业。
1.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专营许可证证件齐全率100%;
2.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强,经营单位人员参加管理行业食品安全培训率达100%;
3.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达标率100%;
4.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涉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100%;
5.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采购索要进行货合格证、检验证等票据率100%;
6.在各个经营环节实施标准化管理,设立食品安全经营登记台账,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7.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的建筑环境、经营布局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食品加工器械、餐饮设施消毒率达100%;
8.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向社会和消费者做出食品安全的承诺履约率达95%以上;
9.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管理规章、建立食品安全经营应急预案,贯彻落实率100%;
10.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违规事件和无受到行政监督部门通报和处罚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