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本次评选设出版物奖和先进出版单位奖、优秀出版人物奖,奖励数额共240个。今年的评选采取差额评选确定的方式,强调注意涵盖出版行业各个领域,特别是新兴媒体领域。各地、各部门材料报送截止到9月30日。
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设出版物奖和先进出版单位奖、优秀出版人物奖,奖励数额共计240个。其中,出版物奖120个,含图书奖60个,期刊奖20个,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奖20个,印刷复制奖10个,装帧设计奖10个;先进出版单位奖50个;优秀出版人物奖70个(含优秀编辑25个)。
通知指出,按照出版物各奖项奖励数额的两倍,设立中国出版政府奖出版物提名奖,共计240个。其中,图书提名奖120个,期刊提名奖40个,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提名奖40个,印刷复制提名奖20个,装帧设计提名奖20个。
对参加评选范围,通知明确,由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或由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生产的印刷、复制品,均可参加出版物奖评选。
由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单位,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及在出版行业从事版权、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单位,可参加先进出版单位评选。在上述单位从事编辑、印刷、发行、版权、科研等方面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参加优秀出版人物评选。
通知指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成立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国出版政府奖的组织领导工作。根据各子项奖的类别分别成立由有关专家、学者、领导组成的各子项奖评审委员会。
本次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自上而下酝酿、差额评选确定的方式,推荐注意涵盖出版行业各个领域,特别是新兴媒体领域。按照基层单位申报,逐级审核,专家评选,各地、各部门统一上报的程序进行。
各地、各部门对拟推荐上报的出版物、先进出版单位和优秀出版人物名单,要在本地区、本部门出版系统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总局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子项奖评审办公室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
评奖结果确定后,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获奖名单,向获奖出版物、先进出版单位和优秀出版人物颁发奖杯、奖章、奖牌、证书和奖金,对获提名奖的出版物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