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9-12
新出字〔2013〕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立完善报刊评价体系和引导激励机制,重点培育和推出一批具有较强舆论引导能力、传播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优秀品牌报刊,促进报刊业繁荣发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展了2013年“百强报刊”推荐活动。经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中央报刊主管单位认真组织评估推荐,共上报609种报刊参评(其中报纸196种、社科期刊254种、科技期刊159种)。总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参照报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有关原则及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评审标准及工作流程,组织专家进行了严格评审,产生2013年“百强报刊”推荐名单,并于2013年6月14日至20日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原新闻出版总署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最终确定99种报纸、100种社科期刊、100种科技期刊推荐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百强报刊”推荐活动是实施报刊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建设精品报刊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作用是通过动态评估推荐,重点推出一批内容原创能力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名报名刊,形成时政、学术、行业专业、大众服务等门类品牌报刊方阵,充分发挥其舆论传播、公共服务和学术创新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报刊业繁荣发展。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相关报刊主管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入选百强的报刊加大宣传推介和政策扶持力度,并给予奖励,完善报刊扶持激励政策及保障机制,在重大项目、资源配置、数字转型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积极争取财政专项基金、资金及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优秀报刊出版单位加强品牌建设,整合出版资源,扩大产业规模,实现集约化经营,增强报刊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入选百强的报刊要继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知识;注重内涵式发展,树立精品意识,发挥品牌引领示范作用,为推动我国报刊业健康繁荣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