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发布日期:2015-11-06
中宣发〔2015〕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为满足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文件的学习需求,规范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发行工作,根据中央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由文件起草组统一编写适合不同层面读者的版本,在文件正式发表后分别由人民出版社和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发行,民族文字版由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编写、出版各种名义的学习辅导读物。
2.各地出版行政部门和各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对违反规定擅自编写、出版、征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以及通过不正当方式向基层收取各种费用的出版单位,要严肃处理。
3.各地“扫黄打非”部门要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对盗版印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对各类非法出版物,要坚决查缴。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