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商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11-04
2014年10月27日,中国商业联合会监事会在石家庄市召开了第五次全体会议。中国商业联合会监事会监事长张庶平、监事张锡林、花涛、张国忠、戴中久,中商联副秘书长周京英,中商联零供委秘书长王日辉,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会长张香蒲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一是对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依法维权服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二是回顾评估本届监事会工作;三是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联系监事会工作实际,对下一届监事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张香蒲会长介绍了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以维护商贸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在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依法为企业维权工作中谋作为”的情况,其主要经验和体会是:
一、 向行业、向企业响亮提出了“经营有困难找商联会,权益受侵害找商联会”的口号,以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服务下沉的精神,为行业、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二、 依靠和发挥商贸系统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以直通渠道反映企业呼声,使人大、政协、政府能够听到商贸领域的诉求。在立法立规过程中充分行使话语权、建议权,确保企业正当权益从制度上得到保障。
三、 利用政府开设的征集“人民建议”渠道,由商联会牵头集中反映商贸企业难点、热点问题,已经报出16期,市领导作了批示的5期,受省、市政府设立的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表彰的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鼓励奖7个。所反映的问题基本上都得到了答复,许多建议已经转化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行动。比如针对石家庄市地铁建设中主要商业街区被全面围档,给商贸企业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合理围档并对严重亏损企业适当给予政策补贴”的建议。为此市政府专门召开了调度会,采取了“加快进度、缩小围档”等措施,得到了沿线企业热烈好评。
四、 协调企业经济纠纷和城市改造中影响企业利益等重大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比如:家乐福与保龙仓合资过程涉及供应商货款结算和续签合同出现的矛盾纠纷问题和政府对市中心批发市场整顿货运秩序出现的经营与从业人员不安定的问题,通过主动协调均得到了妥善解决,把矛盾激化的苗头解决在了萌芽状态。
五、 建立依法维权组织机构,成立了“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商贸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和“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商事纠纷仲裁中心”,聘请了3位热心为行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向市仲裁委推荐了本系统25名仲裁员。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把依法维权与严格守法的普法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从思想上和组织上确保商联会依法维权服务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张庶平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回顾了本届监事会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从2011年6月至2014年10月,监事会除向各次理事会报告工作外,四年间向张志刚会长及会长办公会共计报送了16份专题报告。从这些报告中反映了监事会在这期间所做的重点工作,其中包括:各届零售商大会,年货购物节监事会开展前置监督工作情况;关于监事会开展专题调研的情况;关于监事会征集行业、企业对本会工作意见建议的情况;关于商联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涉及商会改革与发展的问题和加强商协会法制维权服务工作等重大课题,监事会提出的前置建议等。对于上述专题报告张志刚会长均做出了批示,有6份对监事会工作作了评价较高、指导性较强的批示。
二、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监事会直线电话及电子邮箱,加强直接沟通诉求的联系通道;建立了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的渠道;制订了大型业务活动开展“前置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对财务收支与分支机构从制度上加强了监督。
三、促进联合,扩大与地方商联会沟通协作,对全国主要经济中心城市和部分省份商联会(总会)进行走访调研,结合多项实际工作与武汉、重庆、石家庄等中心经济城市商联会(总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四、2014年6月12日,鉴于中国烹饪协会被民政部责令整改,该会五届理事会换届工作发生较大问题,面对这种情况,中国商业联合会党委决定成立中烹协换届筹备领导小组并指派张庶平监事长任组长,全过程直接参与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在筹备过程中,虽经历了不少波折,争议重重,但领导小组负责人坚持亲力亲为,多方走访,调查研究,把握大局,坚持社团改革的工作方向,经过大量工作,既发扬了民主,又凝聚了共识,圆满完成了中国烹饪协会的换届工作。
大家认为,本届监事会工作中有两个突出亮点:一是确立了以“前置监督”作为最积极监督的工作定位;二是为商协会开展法制维权服务工作从工作思路到组织推动方面均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为今后把这项工作提上日程奠定了一定基础。这届监事会存在的主要差距是,在落实章程与条例赋予职责方面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商联会的主要工作达到全覆盖监督方面这一届未能全部实现。
由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刚刚发表,大家从初步学习中总的认识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性战略决策,对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目标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又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决定中提出:“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决定还对发挥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等一系列极具针对性的规定,为社会组织贯彻依法治国决定所应担当的任务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对下一届监事会工作,大家建议应考虑对本届章程和监事会暂行条例作必要的修改,以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作用。比如监事会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与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会会长办公会负责,对这种双重负责的提法是否合规;对“前置监督”和提出对联合会主要工作全覆盖监督的工作定位,应写进章程和条例之中;对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应有必要的制度保障,参考中烹协新一届理事会在新会章中对发挥监事会作用所作出的制度性安排和石家庄市商联会采取对大额财务收支先经过监事长预审,然后才能履行财务手续的制度规定,均值得在修改章程和条例时加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