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商联行业发展部 发布日期:2012-08-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国内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195号)的安排,由我会负责组织《美容服务 面部护肤技术要求》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现经起草工作组广泛收集资料,多次征求意见和深入讨论,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具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决定于网上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12年9月9日前将意见返回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
电话:010-6839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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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规范处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