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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简政放权:投资项下审批有望逐步放开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日期:2013-05-28



“按照现在国内和国际经济所碰到的问题来找开放的抓手,那就是投资项下的开放。如果讲入世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放开的话,今天我们已经到了投资项要放开的问题。”

商务部副部长陈健日前在由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国际投资合作研讨会”上如是说。

据悉,最近由商务部承担课题,围绕下一步中国的开放究竟在哪里,正在进行相关的研究。

“随着中国贸易大国的形成,资本项下一定要具备要素的跨国流动。要素的跨国流动和商品的国际流动都是双向的。我们现在讲‘引进来’、‘走出去’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这个是应该打破的。”陈健如是说。

削减95%的审批

2009年以后,商务部和发改委大幅度下发核准的管理权限,流程和内容都有较大调整。但是,由于实行核准制,即使下放权限,也要重新核准,仍然不利于市场机制运行。

“从现在来看,市场调节行不行?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呢?我们应该对这个问题深入研究。如果已经具备了,就应该给中央建议投资项下开放。”陈健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515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商务部将取消对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的审批工作和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品种的核准工作。

“投资项下放开将会引领下一步中国的很多层面的深层次的开放,因为投资开放融资一定要开放,投融资始终是连在一起的。”陈健如是说。

2004年到2012年,商务部共取消和调整了行政审批项目98项,其中取消26项、下放69项、合并3项,是国务院各部门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最多的。

在外资领域引发的最直接效果就是,2005年商务部的外资审批有3000项,到去年只有100多项,在原来的基础上放权,减少了95%的审批。

目前的审批权限,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允许类项目、5000万美元的限制类项目都是交由地方审批。

逐步放开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完成的《新时期中国国际投资合作战略推进》报告指出,2011年中国引进外资的存量占GDP总额的10%,距离世界平均20%-30%的水平依然有一些空间。

对于资本项下放开,陈健认为,具体的方法要有所突破和创新。资本项下放开是一个逐步放开的过程,积累经验。对那些跨国投资的企业,可以允许他们在一定额度内、范围内自由汇兑。

“当然,我希望他们都搞直投,不要搞对冲,不要搞PE。”陈健强调。此外,他还建议,要加大对外投资的间接融资比例,允许境外的利好项目在国内定向发行。

国务院发展中心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委员陈小洪表示,投资监管体制重要的改革方向,就是把事前核准变为事后报告。第一,核准对象应该是覆盖各种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包括通过证券市场的直接投资;第二,分类管理,大多数实行事后报告,少数还是实行核准甚至审批;第三,登记实际交易的内容,包括投向、投量,容易验证核准;第四,必须登记,小额的可以汇总后再登记,现有的各种制度可以合并;第五,取消重复核准和登记。登记统一到一个部门,核准要进行分工,流程要重新调整,提高效率。

据介绍,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商务部也在探讨如何简化审批,提高效率。商务部目前在七省市试点外商投资在线行政许可系统,进行在线审批,以后将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