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2015年首届全国商业诚信
大会活动的函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有关商业企业、商品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4〕809号)要求,我会将于2015年7月28-30日召开全国商业诚信大会。
诚信,是立业之根本,传承之固基。国无诚信不强,企无诚信不立,商无诚信不兴。当今世界,“诚信”是最宝贵的“国家象征”、“民族精神”、“产业动力”、“社会主流”、“品牌名片”。因此,诚信建设,是当代和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伟大工作。
届时政府高层、学术权威、商界领袖、信用专家、主流媒体和优秀企业家将相约西安亲临盛会,并就新的国内外商贸形势、新的商贸流通现状、新的“一带一路”的发展格局和新常态商业诚信建设的历史问题、现实问题以及复兴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话和磋商。为优化市场诚信环境,促进经济和谐发展,构筑商业诚信新局面,建言献策、贡献智慧。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函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合力共筑、诚信强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联合主办单位:西安博蒂斯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商务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旅游局、外汇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
邀请媒体: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中国商业信用网、百度网、中国商报、国际商报、中国质量报、中国企业报、环球时报、经济日报、中国流通产业网、央视网、中国质检网、慧聪商业服务网、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等。
活动组委会构成人员:
主 任:张志刚
副主任:姜明 王民 商务部等十八部委诚信兴商活动负责人
成 员:商务部等十八部委诚信兴商活动具体负责人
秘书长:王福清
执行秘书长:李玉海
副秘书长:雷振龙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8-30日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四、活动内容
(一)拟邀政府高层(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部委副部长、国务院参事室参事等)、商界领袖、学术权威、信用专家做主旨演讲;
(二)为2014年全国诚信双优示范单位颁发证书;
(三)行业诚信主题论坛、获奖企业实践经验交流;
(四)考察参观相关企业、行业市场。
五、会议费用
2014年全国诚信双优示范单位获奖企业会务费为800元,非获奖企业会务费1600元,地方商会领导出席免会务费(限2人),食宿自理。参会单位汇款账号为:
户 名:西安博蒂斯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账 号:2611590104002119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联系人:李玉海 丁晓(西安)
电 话:010-68392471 029-62602566转899
传 真:010-68392469
E-mail:kjzl68392469@qq.com
地 址: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2403室
邮 编:100834
附件:
1.报名表
2.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