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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鼓励会员单位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通知

中商联会员〔201510

关于鼓励会员单位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代管协会、有关单位:

为鼓励各会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中国商业联合会与具有保荐商资质的银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利用其团队优势及旗下的证券、评估、会计、法律等中介机构,辅导符合以下条件的会员单位挂牌上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银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着重推出的板块有: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产业板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产业板的概念

战略新兴产业板定位于规模稍大、已越过成长期、相对成熟的企业,与主板、创业板形成衔接,同时也有适度交叉,总体目的在于推动资本市场在支持战略新兴产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企业挂牌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企业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4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切净利润不少于1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2亿;或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20%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融资板)

(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融资板)的概念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的全称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旨在为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股份质押贷款、私募债)等融资功能。

(二)企业挂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融资板)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

2.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100万;

3.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万;

4.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

5.无涉诉,信誉良好;

6.持续经营2年以上,有明显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概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可参照以下标准:

挂牌新三板公司不同行业的财务指标一览表

序号

行业

2013年平均净利润(万)

2013年平均净资产(万)

截至20151月对应行业新三板家数

1

制造业

403

6,294.67

943

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02

2,772.34

378

3

社会服务业

-

-

-

4

建筑业

1,203.03

9,871.97

57

5

农林牧渔业

416.84

10,592.13

38

6

批发和零售贸易

591.35

7,482.35

28

7

采矿业

1,140.35

10,604.17

15

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80.57

4,460.80

6

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72.27

9,843.73

16

10

住宿和餐饮业

137.6

3,609.50

1

11

金融业

3,287.09

48,502.01

14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2.72

4,952.60

33

1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86.03

2,259.06

57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33.42

5,456.25

26

1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00.59

6,600.02

7

16

教育

1,070.64

4,807.04

5

1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77.13

2,026.69

11

1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87.64

3,035.01

30

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代管协会、有关单位领导、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力量发掘和推动有潜力的会员单位进入资本市场,并将有意向的会员单位名单及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汇总后报至我会会员部。

联系人:李宝 汪久钧

话:68391403 68391494

传真:68391495

箱:lb-cgcc@163.com

附件:推荐公司挂牌基本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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