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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低危气体获限量运输豁免,中国商业联合会等发出倡议

来源:中商联标准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7-07-30

 

为更好地在行业内宣传和贯彻《通知》的要求,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于7月18日在北京西藏大厦联合组织召开了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道路运输管理有关事项宣贯会。交通运输部、星巴克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氧气厂、北京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北京氦普北分气体工业有限公司等40多家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傅龙成致辞

会议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常务副书记曾坚主持,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傅龙成致辞。首先傅会长肯定了瓶装氮气等气体少量运输豁免的工作。他认为,在科学全面论证的基础上,允许限量氮气等气体气瓶按照普通货物运输,豁免其关于运输企业资质、专用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这一变化为企业解决了目前难以完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的难题,提高了企业遵法守法的可行性;从社会角度看,这一变化提高了有限的危险品运力的配置效率,从实际意义上切实保障了危险品的运输安全。相信规范可行性更强的运输要求能够使氮气等气体运输活动更加安全。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服务司郝桂娟副司长介绍了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背景情况,宣读了《通知》的内容并提出希望相关行业能够积极贯彻和落实通知的要求。

星巴克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钢氧气厂在谈到《通知》出台后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和变化时一致认为,这次对限量氮气等气体气瓶运输要求的变化,借鉴国外的现行规定,结合中国行业的实际情况,不仅有可靠的科学依据,而且实操性强,解决了行业的实际困难,对于促进企业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北京氦普北分公司的总工对《限量瓶装二氧化碳气体道路运输指南》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企业未来在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相关培训。

最后,中国气体工业协会李如江主任代表行业协会向相关企业发出倡议,提倡企业将《通知》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经营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具有价格竞争力的产品,为繁荣市场、促进消费贡献力量。

 

氮气气体可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等行业,具有改善饮料口感、食品保鲜等多种用途。但按先前的法规制度,商业零售领域使用的压缩和液化的氮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应委托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使用专用车辆,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员运输。其运输存在很大的难度和问题:

一是零售餐饮覆盖范围大,需求随机,而危险品运输资源有限,运输路线和时间相对固定,很难找到合适的危险品运力;二是零售餐饮运输氮气,单次量少、频率高、车辆满载率低。从合理安排社会资源的角度考虑,这对有限的危险品运力来说是较大的浪费,也会造成售点断货;三是这些餐饮和零售企业大多分布在繁华的城市中心,人口密集,危险品运输车辆按规定也不能随时进入;且各销售网点所需的氮气气瓶单瓶储量少,危险程度低,以往20多年来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国内外使用的安全性也是被实践证明的。

据此,中国商业联合会于2017年4月13日向交通运输部发函,申请将商业零售领域限量瓶装氮气气体在道路运输环节豁免按照普通货物进行管理。同时,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也提出将氦气、氖气、氩气、氪气、氙气等气体在道路运输环节豁免按照普通货物进行管理。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在接到中国商业联合会的来函后,迅速做出反应,本着为行业解决困难的服务意识和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北京召开了瓶装氮气等气体少量运输豁免论证会,认真论证后认为,对瓶装氮气等气体少量运输豁免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要求是可行的。

2017年7月3日,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为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保障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安全、便利运输,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道路运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符合包装及数量条件的氮、氦、氖、氩、氪、氙6种不燃、无毒、无腐蚀、无氧化性气体(简称低危气体)实行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