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商联行业发展部 发布日期:2017-03-14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提交了7个促进家政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建议建立家政服务行业市场规则。建议我国在顶层设计上给予重点考虑,加快制订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的市场规则,围绕可从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和市场仲裁四个方面建立起规范市场各方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等,规范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服务人员和消费者行为,保障各方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议优化家政行业舆论环境。一是媒体部门多宣传报道家政行业的优秀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家政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加强记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观念引导,了解行业的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访,引导当事方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对故意炒作、恶意报道的记者进行严厉处罚。
三、建议加快建立家政行业诚信体系。一是将家政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补充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二是加快家政行业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的制订和实施。三是建立家政行业诚信记录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形成信用信息共享,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四是新闻媒体为家政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以宣传先进典型为主,引导家政服务各主体诚实守信、崇德向善。五是形成推动家政行业诚信体系有序运行的制度保障。
四、建议为家政企业提供税收优惠。鉴于家政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企业规模小,公益性、社会性强,家政企业所缴的税费在国家的税收中所占比重可谓微乎其微。为鼓励家政企业发展,在培训、研发、创新、服务等方面进行持续投入。建议税务部门参照医疗、教育等行业在流转税及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以支持行业发展,免征或减征一定交税额。
五、建议构建家政服务员社会保障体系。一是人社部将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险范畴,以养老保险为突破口,根据家政服务人员实际承受能力为其确定一个适合的缴费级别,并从政府养老保险扶持基金或失业基金中设立专款对家政服务企业为家政服务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进行补贴。二是民政部可试点将部分家政服务人员(前期可先为养老服务员)列入公益性岗位,按照公益性岗位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
六、建议界定家政服务范围。建议相关部门组织家政企业、研究机构共同深入开展调研,对家政服务范围给予明确、清晰的界定,摸清家政行业家底,有的放矢,制订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七、建议促进家政服务产业化。建议由发改委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调研,对制约家政行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产业扶持政策,把家政服务作为服务业重点产业来培育,让家政行业真正实现“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