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商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7-31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受总署委托,一直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地区报刊年度核验工作,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一如既往地得到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也得到在座各主管单位的积极协助和鼎力支持,各项工作得以有序推进,截至目前,约95%的报刊出版单位参加了报刊核验工作。下面我简要通报一下有关情况。
一、加强宣传学习,做好2012年度报刊核验各项工作
北京市高度重视报刊年度核验工作,作为加强监管、服务中央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我局政府考核工作任务。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要求的服务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实施。为保证年度核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局领导亲自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通知要求逐项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切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北京地区报刊年度核验工作顺利推进。
1. 夯实基础,严格规范年度核验工作程序
北京地区已履行报刊登记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期刊共3300多种。为确保年度核验数据的准确,新闻报刊处加强了北京地区报纸、期刊新刊登记和报刊登记项目变更情况的管理,严格报纸(期刊)登记表的初审、复审工作,确保登记项目与总署批准文件一致;新发、换发《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必须由主管局长签发,登记项目的变更指定专人严格按规定办理。
为做好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新闻报刊处与局信息中心密切配合,依据2011年报刊核验数据和2012年变更情况,对系统内报纸、期刊登记数据进行全面清理,确定参加报刊年度核验和换发许可证的报纸期刊数量。截至2012年底,北京地区在我局登记的报纸302种(含高校校报),期刊3008种。除新登记的59种期刊(含更名期刊)不参加报刊核验外,共有3251种报刊参加2012年度报刊核验。
今年,适逢政府机构和多家研究机构领导换届,又涉及换发新的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年度核验期间我局收到大量的法人、地址变更申请,为保登记信息准确,我局及时与信息中心沟通,调整登记信息,并将在换发新的《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时再安排专人核对登记信息。
报刊年度核验初复审工作程序已经实施多年,也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效,但我们并未因此而有丝毫的懈怠。年度核验开始前,全体人员一起学习文件,深刻领会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强与新闻报刊司、综合业务司的联系和沟通,明确核查重点和程序安排;结合北京地区报刊基本情况和历年发现的问题,查找问题,堵塞漏洞。
2月初,我们在中国新闻出版报、我局政府网站上公开了“关于实施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并通过邮局信函和手机短信同志报刊主管单位和出版单位,3月20日,再次对未在网上填报年检数据的出版单位发出短信催报,截至3月底,已有3130种报刊完成网上报刊年检数据的填报。4月初,我局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刊发了催告通知,同时, 工作人员对尚未在网上填报年检数据的报刊,进行电话催报。
2、 落实重点,认真履行报刊监管职责
2012年度报刊核验严格按照《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和总署“关于开展2012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要求各报刊主管部门结合日常审读,加强数据审核和重点报刊的监管力度,特别注意2012年不能正常出版的报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了解北京地区报刊出版基本情况,并对其出版内容和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2012年重点核查以下六项内容:
1)报刊主办单位是否切实履行管人、管资产、管导向的职责,与出版单位是否属于挂靠关系;
2)报刊出版单位的法人代表、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资格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岗位资格;
3)报刊出版单位资本构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报刊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刊)、转让出版权等违规出版行为。
5)报刊的经营和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问题。
6)非学术期刊超越业务范围违规刊载学术论文、出版质量低劣、靠收取版面费牟利问题。
年度核验期间,我们与科技部、卫生部和轻工业联合会等单位多次联系,逐一落实新闻报刊司确定的重点监管报刊的出版情况;在现场核验中,从严要求,认真检查,充分利用网络,核实期刊刊载论文信息。截至目前,发现各种违规问题117次,其中25种报刊已经完成整改,92种报刊缓验。
3、真诚服务,积极支持报刊资源整合
北京地区报刊出版资源丰富,专业水平、经营能力、数字化程度在全国领先,随着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工作的深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率先理顺所辖报刊的主办单位,将无直接隶属单位主办的报刊划归其他部门,解除一批报刊因机构调整形成的挂靠关系。更多的主管部门在以行业、专业为纽带,实现集团化经营的同时,积极探索以资本为纽带,跨行业、跨领域合作,推动小、散、弱报刊向有实力的出版单位转移。
年度核验中,一些报刊正在调整主管、主办单位,或出现刊载出版单位与登记不符的情况,此类问题我们逐一向原登记主管、主办单位核实情况,如果是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正在等待总局审批,即由该刊出版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经主管、主办部门同意后先行办理年度核验,保证北京地区年度核验工作顺利进行,报刊正常出版。
年度核验中,我们坚持审查内容和出版形式并重,在核验的方式上,采取窗口集中办理、上门集中办理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验。年检期间,我们多渠道与主管部门沟通,了解所辖报刊变化情况,核对相关报刊数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报刊核验系统,配备年度核验服务人员,落实年度核验服务窗口,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为报刊出版单位提供贴心、优质的服务。
截至目前,2752种报刊通过了报刊核验,其中:期刊2542种,报纸210种。92种报刊缓验,还有407种期刊没有完成年度核验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报刊出版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2012年度报刊核验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报刊年度核验工作得到报刊主管、主办单位的大力支持,对年度报刊核验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我们委托主管单位跟踪审读,使得报刊严重违规问题逐年减少,但仍然有一些的问题需要引起大家的注意。
1、偏离办刊宗旨,出版内容超越规定范围。报纸、期刊自创刊之日,就有固定的分类和出版范围,但个别报刊盲目追逐经济效益,超越办刊宗旨,擅自变更出版范围。一些行业指导类期刊增加理论版,个别专业类报纸摘编纪实新闻单独发行等等,在今年的年度核验中,我们发现2种以儿童读物为主的期刊,也加入了发表教师论文的行列,其中一本还涉嫌违规合作出版;
2、不按规定刊期出版,休刊不按规定备案。在今年的年度核验中发现有些报纸和期刊长期不按规定刊期出版,休刊不按规定备案,个别刊期为日报的报纸长期按周五刊出版,一些期刊因一些合作项目终止,随意停止下半月、中旬刊的出版,也有报刊因人员变动不能按规定刊期出版,也不愿办理刊期变更手续。因转企改制、资源整合等原因休刊超过一年的报刊比以前有所增加。
3、不按规定刊载版本记录,主管、主办单位、出版单位信息与登记不符。报纸(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对报刊版本记录内容作出详细规定,我们在年检中也多次提醒,但仍发现一些报刊出版单位不按规定刊载版本记录,报纸不刊载社长和总编辑信息,期刊则不重视出版单位信息,个别期刊将合作单位也列为出版单位。一些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名称变更,期刊出版单位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刊载信息与登记不符。在这里,提请各单位注意,报刊主管、主办、出版单位信息变更时,必须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变更登记。
4、不按规定编期,报刊刊名标识不规范,涉嫌一号多版、一号多刊。年检中发现有个别报纸、期刊存在弱化刊名,突出副刊、专刊名的问题,一些半月刊、旬刊分内容按月刊分别编期,单独发行,造成一号多版同期的怪象,扰乱正常报刊市场;一些期刊的理论版在原邮发渠道外,增加自办发行,造成读者的困惑。个别行业、专业类报纸分版面、分专题出版周刊,单独编期发行,涉嫌违规合作出版。
5、报刊出版单位领导不按规定参加岗位培训。历年报刊年检中,总发现相当数量的报刊社领导不按规定参加总编岗位培训。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理由:报纸的领导是无暇安排,期刊的领导是变动频繁,培训的缺失必然导致报刊出版单位领导对新闻出版法规的漠视。
对出现违规问题的报刊,我局均给予缓验的处理,安排专门人员与违规单位谈话,要求违规的报刊出版单位就年检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措施,报请主管单位同意后,再办理年检。对极个别情节严重的违规报刊,我局将在总署报刊司的指导下给予查处。
(二)报刊出现违规问题的分析、探讨
要在2-3个月的时间,完成北京地区3300多家的年度核验任务,还要摸清为贵报刊的具体出版情况,工作难度确实很大。多年来,我局一直坚持抓重点,推全面,重落实,坚持对重点报刊严格审核,积极推动大多数报刊按期参加年度核验,重点检查缓验报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去年的年度核验,我们提出从六个方面重点关注,取得良好工作效果。今年,我们不仅坚持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还以总署确定的重点核查报刊为中心,对整改效果不明显、出版质量低劣的报刊进行排查,对协办单位涉及非公所有制的重点关注,鼓励支持主管单位对长期不出版的报刊进行清理。
报刊出版单位违规问题大抵分为三类:一是新闻出版政策法规学习不够,忽视报刊出版管理特定的要求,出现一些违反报刊出版形式规范和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问题,这些问题一经发现,能够在短期内得到纠正。二是一些报刊出版单位受经济利益的诱惑,想方设法钻政策法规的漏洞,甚至不惜违规、违法;这样的问题,需依靠的主办单位逐步调整经营方向,加强引导,才能得到解决。三是一些小散弱的报刊出版单位,底子薄、负担重,面对市场缺乏竞争能力,生存受到威胁,为摆脱困境,盲目向外寻求合作。这类报刊出现的问题大多是违规合作、违规出版等问题,在社会引起关注的大多为此类报刊。这些报刊一般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整改,只能通过报刊资源的有效整合,找到自己发展的空间。随着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工作的深入,更多深层次的问题也不断涌现,通过年检发现,这些报刊的主管主办单位已经形同虚设,即不管出版,也不管经营,底线是不给主管、主办单位招来麻烦即可,期刊则沦为个人的敛财工具。
为此,我们希望总署尽快修订《报纸(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制定报纸出版形式规范,结合报刊评估工作,对优秀的报刊给予免检,鼓励扶持优秀报刊出版单位的发展。我们也将在今后的年度核验探索与新闻报刊司和各主管部门建立长期固定的报刊年度核验信息交流制度,逐步细化报刊的分类管理,重点加强对周刊、旬刊、半月刊核查和管理。通过信息交流,随时了解重点报刊的出版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