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2-11
各期刊社、中国商报社:
遵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3]485号)要求,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自《关于开展2013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京新出报[2014]50号)(下称通知)已于1月27日发布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bjppb.gov.cn//tzgg/20140127/30462.html)。为了更好地做好报刊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及时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通知及附件,并按要求办理网上申报、审核,同时按“报纸期刊年度核验程序”要求,将要报送的文件、材料于2月28日前送到中商联办公室信息新闻处,以便统一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办理核验手续。
二、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对自查和中商联在审读中查出来的问题,有关单位要在自检总结中提出改进措施,以取得主管主办单位以及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认可,争取顺利通过年检。
对休刊或者因故停刊不能正常出版的,要写出书面说明。
三、在哈尔滨市出版的三家期刊社,请持中商联委托年度核验函(复印件)到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参加年度核验,并将核验结果传真至中商联办公室信息新闻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范泉秀
电 话:68391247/1246(兼传真)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