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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联副会长安惠民――在第二届中国区域零售企业高峰论坛上的致词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12-20

【来源:中国商报】

 

 

      今天有机会和这么多的企业家、专家见面,对我个人来说是个很好的学习机会。今天论坛的主题是:“零售创新・品牌战略。”下边会有很多精彩的演讲。我只讲一个问题,要把节能降耗纳入零售创新・品牌战略。

      节能降耗,既是个老问题,又是个新问题。说它是老问题,是因为过去在研究企业发展时,着眼于经济效益,必须讲节能降耗;说它是新问题,是因为在我们学习十七大精神之后,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必须以新的角度、新的高度来认识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节能降耗的自觉性。

      十七大报告在讲到经济建设时,把节能降耗从事关基本国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高度,强调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调要把节能降耗“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落实工作责任制。”

      作为商业企业,如果说过去我们从成本控制的角度重视节能降耗。那么,今天我们就要把它放在“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重新认识它的重要意义。

我想应当作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企业自身的节能降耗。比如:商业用电,据统计,商业用电量只占国家发电量的1.2%,虽然比例不高,但绝对数高达343亿度。节约的潜力还是有的,考核企业,应当把节能降耗作为重要指标。

      再比如,处于节能水平算不错的北京大的商场,单位面积能耗也高出气候大体相近的日本同类商场的40%。了解日本企业的同志都知道,日本企业节能降耗的观念非常值得国内企业学习。

      再比如,一个营业面积在8000平米的综合超市,每天要耗一次性塑料袋1万多个,国内超市每年要耗塑料袋和包装合金额近50亿元。

      以上说明,商业企业自身节能降耗是需要引起我们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落实。

      二是商业企业要对厂家生产节能降耗的产品发挥引导作用,这就需要对经营的耗能产品,在了解它的一般性能的同时,还要了解它的耗能指标,通过我们的采购和销售,来推荐节能产品进入消费领域,把高耗能产品拒之门外,以引导、促进厂家通过技术改造、技术进步生产节能产品,为社会节能降耗作出贡献。
      这项工作既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关,也是我们商业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有位经济学家说过这么一段话,我比较赞同:企业首先是一个经济体,同时也是一个社会职能的载体,是社会的一分子,每个企业都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社会形象与企业的品牌构建有着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