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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商业企业信用 评价工作(第七批)的通知

中商联信工委[2013]1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商业企业信用

评价工作(第七批)的通知

各省、区、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相关单位:

中国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商联”)2007年被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批准成为全国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单位,并组织开展了2007-2012年度全国商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共六批),为切实推进商业服务业信用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商业企业信用评价是政府授权我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六年来,中商联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商务部、国资委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商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其管理事业单位商业信用中心承担综合技术测评工作,对其中评定为A级以上的信用企业,由中商联授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级(AAAAA级)信用企业”,并按照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要求颁发铜牌和证书(编号在商务部、国资委备案),其评价结果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12312.gov.cn)、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www.cgcc.org.cn)、中国商业信用网(www.ccccn.org.cn)等发布并向社会提供查询,为行业守信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依据《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行业分类标准》和《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商联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3年度全国商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第七批),为方便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与评价结果应用:推进商业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会员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引导企业按照《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行业分类标准》的自律指标,完善内部信用管理,有效运用评价结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获评中商联A级以上的信用企业将在“中国商业信用网”享受免费企业形象宣传一年,可优先获得“中国商业联合会与中国民生银行信用融资平台”的融资额度申请。

二、参评范围:依法经营两年以上、独立核算的各类商业企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

三、企业申报程序:各申报企业收到通知后,登陆“中国商业信用网(www.ccccn.org.cn)”,点击进入“企业信用评价”版块的“资料下载”栏,下载“2013年全国商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企业下载资料”,填写、打印申报表、承诺书及相关资料,全套资料一份,加盖公章,并将500字左右的企业简介、法人和企业经营场所彩色照片一张(电子版发邮件)一并报送中商联商业信用工作委员会。

各地方商会(行业协会)和其它机构组织申报的商业企业,须报两套资料,由地方商会或其它机构初评并负责在“商业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统一报送中商联商业信用工作委员会一套。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有关事宜:20131030日。

五、评价费用:按照全国整规办、国资委《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精神和《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企业信用报告编制相关服务费用由参评企业分摊交纳。

按照评价费用标准,评价服务费为9800元。请参评企业自报送材料起5日内汇至商业信用中心,注明评价服务费。

户名:商业信用中心

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西四支行

账号:11001007200056223312

六、评价结果公示与监督:

(一)对拟评为A(AAAAA)的信用企业,将通过中国商业信用网(www.ccccn.org.cn)、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www.cgcc.org.cn)和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12312.gov.cn)进行公示,向社会征询意见;

(二)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如公示期发现在评价过程中有重大隐瞒信用缺失情况的,核实后立即取消评价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评,并追究企业法人虚报信息责任;

(四)对评价后新发生的信用缺失行为,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分别做出相应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信用工作委员会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1号楼1035

编:100801

联 系 人:潘军 胡玉保 杨晓燕 吴世新

话:010-66094056 66094010

真:010-68430334 63634273

66094010

申报咨询:010-68416133

63634272

E-mailxy@ccccn.org.cn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承诺书

         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2O13)

         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意见征询函

         商业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评价表

         申报企业需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目录